江陵县公安局召开刑事侦查暨“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5月15日,江陵县公安局召开刑事侦查暨“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彭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凤生主持会议,刑事侦查部各警种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派出所汇报了辖区打击盗抢骗、“扫黑除恶”、禁毒工作情况,禁毒、刑侦大队负责人分别通报了禁毒、“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经侦大队负责人对“5.15”经侦宣传日暨宣传月工作提出了要求,发放了宣传资料。 黄凤生就当前全局刑事侦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认识上要再提高、措施上要再加力、落实上要真问责的要求。 彭红林强调,年全局刑事侦查工作要以“扫黑除恶”、禁毒“双创”、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为全县“一感两度两率”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撑。 江陵交警成功破获“5.1”交通肇事逃逸案5月15日,江陵交警事故调处中心锲而不舍、多方协作,成功规劝一名交通肇事逃逸案投案自首,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 事发5月1日上午7时许,事故调处中心接指令:楚江大道与江陵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受伤,肇事司机逃逸。接警后,民警佘小龙带领辅警李俊、李敏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首先积极救助伤者,展开现场勘查,搜寻肇事车辆,走访目击证人,调取周围监控视频。经细心反复甄别后发现一名40周岁左右,身穿褐色衣服,骑黑色两轮摩托车男性有重大嫌疑,在截取嫌疑人面部照片后,通过人像识别系统比对后,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李某(男,江陵县沙岗镇人)。经电话对李某宣讲法律知识,并通过其所在辖区派出所上门做其思想工作,5月15日,李某终于主动来到事故调处中心自首。至此“.5.1”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询问,李某对自己在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直接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悔恨,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一定积极配合处理。(来源:荆州新闻网) 交管大队查获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5月10日,交管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洋巡逻至江陵北互通与荆监一级连接线时,发现车牌号为鄂DB3XXX的危化品运输车有意躲闪,遂立即将车辆拦停,进行盘查。经查,驾驶员吕某尚未取得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无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且该车荷载2人,实载3人,属超员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将车予以扣留,并对驾驶员处以罚款。 审核:吴明江 编辑:胡双 来源:江陵公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lingzx.com/jlxtq/104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