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4日8时起,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对县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通行,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通告要求,违法上路行驶。县交管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江陵交警一直都在 最后 再次提醒 不要走亲访友 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 不要驾车出行 ————END———— 来源:县公安局 编辑:张怡 编审:戴军 更多精彩内容: ◆他们坚守一线,暖心助力...... ◆2月3日起,我县这项业务将暂停办理! ◆刘勇调研医院选址工作 新江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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