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实践,年年底成立江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于年12月31日发放了江陵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在内的29项业务。 对旧证的处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规定在年12月31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便民小贴士 窗口北京中科医院曝光哪里治疗白癜风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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