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啦! 江陵县入围一项全国先进单位候选,湖北省只有19个地方入选! 嘿,江陵人 你发现江陵最近有什么变化吗 ??? 日前,湖北省政府发出一条重要公示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江陵 出现在这篇公示名单之中啦 !!! 实在是太让人骄傲了 重要公示↓↓↓ “根据全国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普法办〔〕13号)要求,经各地党委、政府和各地普法办逐级审核推荐,省普法办审核,拟将武汉市江岸区等19个单位作为拟推荐对象。” 此次湖北省拟推荐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公示名单中,共19家单位入选,其中荆州市分别有2家单位入选,除了咱们江陵县,隔江相望的公安县也成功入围。 点开大图,看看还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江陵县在创建法治示范区方面有哪些亮点! 近年来,江陵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把握群众需求,积极探索“互联网+”方式,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江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江陵县出台了《江陵县“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年)》,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小组等一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法治江陵建设网络组织,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对各地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行视察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了各单位的职责。 江陵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的原则,创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调处包案制,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上交”,达到基层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 江陵县根据“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普法工作要求,县普治办按照“选点要精、布点要准、抓点要实”的原则,确定了七种不同类型(地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的试点14个,截至目前,全县共确定不同类型普法试点单位64家,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和带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此外,江陵县还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各种宣传日为契机,利用网络、电视、宣传车等媒介,通过普法手机短信、文艺演出、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将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纳入到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当中,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探索出了具有江陵特色的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之路,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统计,全县共建立各级普法领导小组个,设立普法中心户户,普法宣讲员人,成立普法自愿者队伍1个,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近20万册。 点击“阅读原文”,为江陵县投票加油吧! 来源: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晗 更多精彩内容: ◆中共江陵县委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 ◆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视察《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江陵县举办金融行业职工业务技能大赛、三湖管理区举办重阳节文艺晚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lingzx.com/jlxtq/96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