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1.项目名称:

年部分基地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杭州湾研究院二期项目临时办公家具(即研究院二期办公家具样品)、亚欧汽车制造(台州)有限公司新建主餐厅家具、杭州湾DMA工厂车间班组园地办公家具,现由我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一:

杭州湾研究院二期项目临时办公家具含办公岛、员工椅、班台、班椅、文件柜、沙发、茶几、洽谈桌、洽谈椅、会议桌、会议椅、培训桌等家具;

亚欧新建主餐厅家具含开放就餐区餐桌椅与包间餐桌椅等家具(部分家具在开标前需安排打样)。

2.2.2标段二:

杭州湾DMA工厂车间班组园地办公家具含钢制储物柜、置物柜、文件柜、办公桌椅、工位柜、货架、鞋架、休息桌、小推车等家具。

2.2.3投标方所供的家具均为交钥匙工程,家具一经安装交付即可使用,包括对家具的采购、运输、安装等,直至交付给招标项目单位使用,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以招标方实际订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4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同时结合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总体要求品质保障,优质材料,绿色环保,安全卫生等必须符合ISO质量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本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厂,技术设备和专业团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的合法生产企业。

3.2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商,为我司生产产品的工厂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工厂,禁止使用代工厂生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必须具备交货地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3.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五个自年1月1日起签订的家具供货类似业绩,其中报名标段一的单位请提供板式或木质家具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有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报名标段二的单位请提供钢制家具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有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

4.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至吉利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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