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是哪家 http://www.xftobacco.com/ 荆州市第二部 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 4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31日上午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条例》制定的相关情况 及年立法工作 湘鄂西苏区是土地革命时期贺龙、周逸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建的全国第三大革命根据地,留下了众多的革命遗存,在荆州市洪湖、监利等地广为分布,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革命遗存保护好、利用好。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共5章36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在革命遗存保护管理中主要规定制定规划、开展普查、革命遗存的认定、名录保护、设置纪念标识等具体的保护管理制度;在合理利用中主要规定利用革命遗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加强对革命遗存的研究等内容。 《条例》是我市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从年立项,历时两年,于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史志研究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过程、主要内容、亮点特色以及将如何贯彻实施和开展执法检查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媒体问答1 问题:《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是我市第二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请问制定该条例有何重要意义? 荆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克梅回答:《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是继《荆州古城保护条例》之后,我市制定的第二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其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对于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革命遗存是不可再生的红色文化资源,是革命文化、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也是激发爱国热情、奋斗精神的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求:“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荆州作为湘鄂西苏区的首府和中心所在地,在土地革命时期留存下大量的革命遗址遗迹,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地方立法加强革命遗存的保护管理,充分利用革命遗存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弘扬湘鄂西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牢记红色政权是怎么来的,既是对过去的革命历史负责,也是对未来的发展负责。二是对于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革命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通过加强革命遗存保护,继承和发扬党的革命精神,有利于凝聚起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就强调:“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另一方面,通过对革命遗存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引领红色文化建设和发展,打造荆州的红色文化产业,进而推动荆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具有重要意义。革命遗存凝结着党的光荣历史,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红色文化、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的相关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已经成为地方立法的新亮点。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弘德立法,加大立法实践,通过发挥立法的规范作用,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更有效地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地,深入人心。2 问题:通过地方立法保护革命遗存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请问条例在审议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重点、难点问题?在革命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方面有何制度上的设计和创新?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浩回答:《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在审议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条例的适用范围和保护对象问题;二是采取何种措施对革命遗存进行有效保护;三是革命遗存合理利用的问题。下面,我将依次向大家介绍: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和保护对象。这是在条例审议和修改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荆州市是湘鄂西苏区的发源地之一,是苏区首府和中心所在地,虽然苏区范围还涉及湘、鄂两省边界,不仅只是荆州市行政区域,但这一时期的革命遗存在荆州分布广、数量多,通过立法保护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既具有荆州地方特色,也体现了我们在保护革命遗存方面的责任和担当。关于保护对象,根据荆州市革命遗存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是指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湘鄂西苏区进行革命活动所留存的具有纪念、教育意义的遗址、遗迹和相关纪念设施。同时列举了几类主要的革命遗存,还规定了兜底条款,既突出保护重点,又实现全面保护。关于条例在革命遗存保护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条例在革命遗存保护管理措施上,区分文物、非文物及烈士纪念设施,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保护措施,未再重复规定,而是结合我市革命遗存保护实际情况规定了这些具体措施:一是实行名录保护制度。条例规定文旅部门要定期组织普查和专项调查,认定革命遗存,编制保护名录。市政府在批准保护名录后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二是设置纪念标识的保护措施。针对部分革命遗存无标无识的现状,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革命遗存设置统一的纪念标识,对建(构)筑物主体已经灭失的革命遗存,要设置石碑、标志牌等特殊纪念标识予以保护。三是建立保护管理责任人制度。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建立革命遗存保护管理制度,与革命遗存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革命遗存保护协议,并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对革命遗存的修缮保养。条例明确规定国有、非国有、产权不明的革命遗存的修缮主体和修缮责任,同时在非国有革命遗存的修缮中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五是明确了革命遗存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在革命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刻划、涂污、损坏革命遗存;刻划、涂污、损坏、擅自迁移、拆除革命遗存纪念标识;擅自设置商业广告设施;从事有损革命遗存环境和氛围的商业、娱乐等活动。关于革命遗存的合理利用。条例主要有这些制度设计:一是充分发挥革命遗存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类学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职责;同时,规定革命遗存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基层红色阵地建设的实际情况,利用村史馆、图书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二是推动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革命遗存的宣传推介力度,并在保证革命遗存安全和不破坏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革命遗存资源,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开发、推广红色文化旅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同时,条例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国有革命遗存,应当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三是加强对革命遗存的理论研究,各级政府要收集、梳理、编纂和出版革命遗存相关资料,同时要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革命遗存进行理论研究和精神文化作品创作。四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融入革命遗存元素。规定各级政府在制作地图、路标指引、命名道路、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台、设计市政设施时,应当融入革命遗存元素,彰显革命传统精神。3 问题:条例的出台将我市革命遗存的保护、管理、利用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作为条例的牵头起草和主要实施部门,请问市文旅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肖水华回答: 1.扎实做好条例宣传学习工作。 一是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荆州博物馆等文旅系统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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