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江陵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勤务辅助人员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六)具有射击、攀爬、擒拿格斗技能基础和具有少数民族语言及英语翻译方面特长的人员,身高可放宽到不低于1.65米;持有A1、B1驾驶执照的人员身高可放宽到不低于1.65米、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二)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四)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五)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

2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21日至年5月1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江陵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孙靖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具有射击、攀爬、擒拿格斗技能基础和少数民族语言及英语翻译方面特长或持有A1、B1驾驶执照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体能测评

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日常管理

(一)聘用的辅警人员,在江陵县公安局民警指导下协助民警开展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聘用的辅警人员按照不同岗位每月基本工资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四)聘用人员的住宿、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五)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江陵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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